法坛快讯 (2022年10月1日-—2022年10月31日)

2022-10-31 来源:四川诚谨和律师事务所 作者:孙敏(整理) 浏览:560

  一、司法与仲裁

  1、最高检印发新修订的《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10月13日,最高检发布新修订的《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与2007年《检察官培训条例》相比,《条例》的修订重点体现在:体例更加完善,增加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教育培训机构两部分内容;教育培训管理体制更加健全,第一次明确了业务部门在教育培训中的责任清单;教育培训分类更加细致,增加政治轮训、“关键少数”培训、晋高培训及统一职前培训等;教育培训内容更加明确,重点明确了政治能力培训、业务能力培训、职业道德培训有关内容;教育培训方式方法不断创新,突出加强网络培训等。

  2、最高法发布人民陪审员参审十大典型案例

  10月11日,最高法发布人民陪审员参审十大典型案例,涉及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刑事诉讼、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校园欺凌案等领域纠纷。

  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提升了审判过程、结果的民主性、科学性。其中,在一起七人合议庭审理的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随机抽取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共同对该案的复杂技术问题和证据材料进行深入分析,依法作出科学公正的裁判。

  目录:

  1.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理曾某侵害烈士名誉公益诉讼案

  2.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理林某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3.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理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

  4.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

  5.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涉农买卖合同纠纷案

  6.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理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7.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卢某某等人校园欺凌案

  8.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理“3·07”长江特大非法采砂案

  9.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理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10.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海事行政处罚案

  二、金融与证券

  1、证监会拟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及董监高持股变动规则

  证监会就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于10月14日起公开征求意见至2022年11月13日。

  其中,修订后的《回购规则》一是优化上市公司回购条件,将原规定第二条对应内容调整为“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5%”。二是放宽新上市公司回购实施条件,修订原规定第七条,将新上市公司的回购实施条件,由“上市满一年”调整为“上市满六个月”。三是进一步明确回购与再融资交叉时的限制区间。四是优化禁止回购窗口期的规定。

  2、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趋严 准入标准提高 监管指标增加

  10月14日,银保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办法》自2022年11月13日起施行。

  《办法》共七章六十二条,涉及五方面修订。一是调整准入标准和扩大对外开放。《办法》从申请人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要求等方面提高了财务公司设立门槛,明确外资跨国集团可直接发起设立外资财务公司为其在中国境内的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二是优化业务范围和实施分级监管。三是增设监管指标和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四是加强公司治理和股东股权监管。五是完善风险处置和退出机制。

  3、财政部明确11类财务舞弊易发高发领域

  财政部网站10月12日发布《关于加大审计重点领域关注力度 控制审计风险进一步有效识别财务舞弊的通知》,明确财务舞弊易发高发领域及重点应对措施,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了11类财务舞弊易发高发领域,包括:货币资金、存货、在建工程和购置资产、资产减值、收入、境外业务、企业合并、商誉、金融工具、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以及关联方相关,并提出应对措施。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方面,要关注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实施舞弊的风险和混淆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实施舞弊的风险。

  4、国务院分工布置21项重点任务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

  10月26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确定21项改革重点任务,并制定分工方案。

  《方案》以“依靠改革开放释放经济增长潜力”、“提升面向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政务服务效能”、“着力推动已出台政策落地见效”为核心,明确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清理招投标领域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要集中办公、并联办理,提高审批效率,强化要素保障;要盘活用好5000多亿元专项债地方结存限额,发挥对社会资本的撬动作用;要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促进降低企业融资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等。《方案》还明确了一系列税费减免、促就业、强化社会保障、清理市场准入壁垒等任务的具体举措及分工。

  5、证监会拟出台《行政处罚罚没款执行规则》

  为更好地落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罚没款执行工作,证监会就《行政处罚罚没款执行规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2022年10月30日。

  《规则》共三十三条,着力于为证监会罚没款执行工作提供一个全环节、可遵循的工作流程,对法律规定不明确或者以往处于地带模糊的内容予以进一步明确。《规则》对案件调查阶段加强查找、发现当事人财产线索以及对当事人违法所得采取查封、冻结措施提出了要求,也对不及时缴纳罚没款当事人的催告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方面做了规定。

  三、社会与民生

  1、国家药监局:暂行延长药品注册申请补充资料时限

  10月15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暂行延长药品注册申请补充资料时限的公告》。

  《公告》明确,对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已经出具《补充资料通知书》,但已经超过补充资料时限的在审药品注册申请,补充资料时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延长80个工作日;尚在补充资料时限内的药品注册申请,补充资料时限在原时限80个工作日基础上延长80个工作日;对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出具《补充资料通知书》的药品注册申请,补充资料时限延长为160个工作日。

  2、两部门:以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10月24日,国家知产局网站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若干措施》聚焦“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促进知识产权高效运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护航企业创新发展”、“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保障,提升助企惠企实效”、“加大协同推进力度,确保措施落地见效”五方面,发布16项具体政策措施,要求充分发挥专利、商标审查绿色通道作用,积极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享受专利优先审查政策,面向“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举办高校院所与企业对接活动,做好许可使用费定价指导、许可后产业化配套服务,增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效能,加快推进“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经理人队伍建设等。

  3、消费税最新变动!下月起将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

  10月25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三部门发布《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公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

  《公告》明确,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电子烟是指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输系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公告》还对计税价格、进出口政策等内容作出规定,纳税人出口电子烟,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将电子烟增列至边民互市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并照章征税。

  4、国家药监局发布修订的《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10月2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办法》修订主要以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和新制定《疫苗管理法》实施为背景,主要突出持有人主体责任,依法将召回的实施主体由药品生产企业调整为持有人;进一步细化药品召回范围;对召回药品作出操作性更强的处理要求;强化了药品召回与药品追溯、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的衔接;对境外实施药品召回作出相应规定。其中药品召回分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主动召回是持有人履行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义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境外持有人在境外实施药品召回,经综合评估认为属于与境内上市药品共用生产线等情形的,境内代理人应当报告召回药品的名称、规格、批次、召回原因等信息。

  5、十部门联合发文 强化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

  近日,水利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强化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专项推进方案的通知》。

  《通知》提出到2025年,乡村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明显增强,农村供水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60%,围绕强化农村防汛抗旱与强化农村供水保障部署措施,明确要强化防洪工程建设,完善抗旱工程体系,加强水旱灾害防御应对,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管理。

  6、我国牵头的首个自动驾驶测试场景国际标准正式发布

  10月13日,由我国牵头制定的首个自动驾驶测试场景领域国际标准ISO 34501:《道路车辆自动驾驶系统测试场景词汇》(2022 Road vehicles - Test scenarios for automated driving systems - Vocabulary)正式发布。

  ISO 34501是该系列中首个发布的国际标准,主要规范了自动驾驶系统、动态驾驶任务、设计运行范围及条件等概念,明确了场景、动静态环境和实体要素之间的关系,并形成了包括功能场景、抽象场景、逻辑场景和具体场景在内的场景层次描述规则。该标准作为自动驾驶系统测试场景的重要基础性标准,满足了行业在开展自动驾驶测试评价相关工作时采用标准化语言描述测试场景的需求,将广泛应用于全球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技术及产品的研发、测试和管理,为智慧出行、区域接驳及道路运输等各类自动驾驶应用提供重要基础支撑。

胡焱杰律师:18602885333 huhuonline@163.com
胡孟宁律师:13882188933 hml-lshi@163.com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7栋1单元401

2019 四川诚谨和律师事务所 蜀ICP备12009100号

技术支持:律品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