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诚谨和律师事务所(“诚谨和”)是四川一家综合性、精品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诚谨和”三字立意“诚以待人,谨于谋事,和通四海”,体现事务所真诚仁厚、诚实守信的待人态度;严谨审慎、专业负责的行事风格;以和为贵、兼济天下的社会理念。查看律所介绍
诚谨和的合伙人在投融资、建设工程、房地产、政府业务等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度,拥有丰富的学术研究成果,并多次应邀参加政府部门的立法咨询工作,在川内具有重要的社会影响。诚谨和的律师具有专业化的教育背景,绝大多数律师取得了经济法、民商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诉讼法、比较法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查看律师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各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正式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适用公司法时间效力司法解释
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和加强办理诉前保全案件工作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仲裁司法审查典型案例
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20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成渝金融法院案件管辖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为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胡焱杰律师:18602885333 huhuonline@163.com胡孟宁律师:13882188933 hml-lshi@163.com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7栋1单元401
2019 四川诚谨和律师事务所 蜀ICP备12009100号
免责声明 隐私保护
技术支持:律品科技
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