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坛快讯 (2018年2月23日—2018年4月26日)

2018-05-15 来源: 作者: 浏览:835

  1. 2018年2月2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个执行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副局长赵晋山、何东宁、周翔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林文学主持发布会。

  2. 2018年3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的决定(草案)》。根据草案,我国拟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专门管辖上海市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管辖案件由最高法确定。周强表示,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意义主要有:一是有利于增强中国金融司法的国际影响力。二是有利于国家金融战略的深入实施。三是有利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建设。

  3. 2018年4月25日,《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为加强境外追逃工作力度和手段,草案在刑诉法“特别程序”中,新增了形式缺席审判制度的规定。修正草案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境外,监察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人文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 2018年4月25日,《人民陪审员法(草案)》再次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同初次审议相比,草案规定将陪审员选任工作交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负责,扩大了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细化陪审员履职保障等内容,进一步拓宽了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渠道。在选任方式上,草案结合试点经验,将“随机抽选”和“组织推荐”并行使用。其中,以“组织推荐”产生的陪审员人数不得超过总人数的五分之一。

  5. 2018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和规范律师参与庭审活动的通知》(“《通知》”)。《通知》着眼于构建法官与律师之间彼此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良性互动关系,重点对庭审阶段的律师权利保障和执业行为规范进行了规定,使律师参与庭审活动更加有章可循。

  6. 2018年4月25日,为严格执行民商事案件审理期限法律规定,规范延期开庭审理,维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规定》”),《规定》就严格规范延长审限报批、严格适用延期开庭审理、及时告知当事人相关程序性信息、依法处理拖延办案行为等作出规定。

  7. 2018年4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再次审议《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副主任委员胡可明作的关于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一审稿规定,不得利用广播、电视等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有的常委会委员和部门提出,电影也是重要的传播媒介,也应作出相应规定。二审稿作了相应修改。

  8. 2018年4月26日,全国法院执行转破产工作推进会在深圳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出席会议并强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总结人民法院“执转破”工作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推进“执转破”工作深入开展,健全社会主义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促进“僵尸企业”清理,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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