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诚谨和律师事务所(“诚谨和”)是四川一家综合性、精品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诚谨和”三字立意“诚以待人,谨于谋事,和通四海”,体现事务所真诚仁厚、诚实守信的待人态度;严谨审慎、专业负责的行事风格;以和为贵、兼济天下的社会理念。查看律所介绍
诚谨和的合伙人在投融资、建设工程、房地产、政府业务等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度,拥有丰富的学术研究成果,并多次应邀参加政府部门的立法咨询工作,在川内具有重要的社会影响。诚谨和的律师具有专业化的教育背景,绝大多数律师取得了经济法、民商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诉讼法、比较法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查看律师介绍
(2022)最高法民再286号民事判决书
(2021)最高法民再238号民事判决书
(2019)鲁02民终8059号民事判决书
(2017)晋02民终2357号民事判决书
最高人民法院(2024)最高法民申1154号民事裁定书
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终895号民事判决书
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再92号民事判决书
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申1451号民事裁定书
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再333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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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某建设公司诉上海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北京某建筑工程公司诉某建筑公司北京分公司、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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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判例:今后货款纠纷,卖方不用到被告住所地去起诉
最高法院判例:政府出具的《承诺函》不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保证
最高院判例:未写进合同的红头文件和政府领导讲话,不能作为要求政府承担责任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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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六批指导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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